建筑工程系优质高职院校建设 2017年暑期教师培训和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 点击数:1,362 字号:【

建筑工程系优质高职院校建设

2017年暑期教师培训和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学院暑期教师培训和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武职院教函〔2017〕12号),结合我系实际,对我系暑期教师培训和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培训

(一)人员及参培项目安排

1. 康兴奎、史正哲,助教

培训项目:“职业院校教学设计、说课与课堂呈现技巧高级研修班”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培训地点:青海西宁

培训日期:2017年7月28日至8月1日

培训费:2200元/人

2. 秦振华,助教

培训项目:“全国职业院校混合式教学改革、设计与开发高级研修班”(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培训地点:四川成都

培训日期:2017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培训费:2200元/人

3.吕雪玲,助教

培训项目:“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师资培训班(主办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基地)

培训地点:山东青岛

培训日期:2017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培训费:2600元/人

4.杨建林,助教

培训项目:“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主办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师资培训(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基地)

培训地点:上海

培训日期:2017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培训费:2500元/人

(二)培训要求

1.培训要紧密围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作。重点探索高职特色专业建设和有效实施高职教学的途径和方法,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改进和提高。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前与系上签订培训学习协议,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落实培训管理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期间,缺勤累计达到1/4(含请假和旷课)的,不报销培训费用,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培训总结(不少于3000字);

(2)培训证书复印件;

(3)培训期间可以共享的学习资料。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

(一)人员及企业安排

1.赵特庆,讲师

企业名称:甘肃中凯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理工大学科技园1218号

下企业日期:2017.7.17-2017.8.25,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不包括请假天数)

实践锻炼形式: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提供技术服务

2.王鹏,讲师

企业名称:甘肃金隆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武威市金太阳工业园区

下企业日期:2017.7.17-2017.8.25,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不包括请假天数)

实践锻炼形式: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提供技术服务

3.周建梅,讲师

企业名称:武威天马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武威市

下企业日期:2017.7.17-2017.8.25,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不包括请假天数)

实践锻炼形式:顶岗实践(挂职锻炼)

4.孙润元,讲师

企业名称:武威市智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荣华路2号

下企业日期:2017.7.15-2017.8.25,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不包括请假天数)

实践锻炼形式: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提供技术服务

5.翟建华,助教

企业名称:甘肃寰宇数字遥感信息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兰州市

下企业日期:2017.7.17-2017.8.25,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不包括请假天数)

实践锻炼形式:顶岗实践(挂职锻炼)、蹲点指导学生实习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专业课教师每5年至少要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6个月以上,实践学时纳入教师考核。实践形式包括考察观摩、接受企业技能培训、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我系参加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下企业前要与系上签订实践锻炼协议,明确实践锻炼的目标任务、时间和实践锻炼形式,增强实践锻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实践锻炼质量。

2.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期间,要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企业考勤(请假需得到企业和学院批准),严守企业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教师下企业原则上不参与企业加班。

3.系上要加强对下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并做好与其所在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学院和系上对下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将进行抽查。经学院或系上抽查缺岗和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日志(要求手写,内容详实);

 (2)总结(3000字以上,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考勤表(加盖企业公章);

 (4)考核鉴定表(加盖企业公章);

(5)其他材料(如下企业期间照片(至少10张)或影像、相关工作支撑材料等);

5.经系上安排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按学院规定发放伙食补助,报销往来交通费。个人申请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经学院审批并考核合格后,符合要求的,承认其下企业实践锻炼经历,计入个人档案,但不享受相关待遇。

                                

 建筑工程系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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