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系统2016年先进典型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点击数:1,352 字号:【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推荐教育系统2016年先进典型候选人的通知

甘高宣教函[2016]13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推荐2016年先进典型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高校工委)负责教育系统2016年“陇人骄子”“最美人物”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一)“陇人骄子”候选人推荐重点

1.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优良传统,体现“坚韧智慧、开明开放、求实创新、勇于争先”的甘肃新形象,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

2.2015年省、市(州)两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网站发布并宣传过的“最美人物”;或近年来,在本行业中获得省级以上先进荣誉的个人或集体,并且已组织集中学习宣传过的重大典型。

3.省委领导批示宣传的先进典型(随时报送)。

4.侧重推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的基层典型、群众典型(集体或个人)。

5.中央及省属新闻单位发现挖掘并已广泛宣传的先进典型。

(二)“最美人物”候选人推荐重点

1.在2015年各市州、县(市、区)“善行义举榜”上榜人物中遴选产生。

2.教育系统主要推荐评选“最美人物”系列中的“最美教师”候选人。

3.市州主要领导批示宣传的和省、市新闻单位发现挖掘的先进人物,在事实审核清楚的基础上可列入“最美人物”名单。

二、报送要求

1.“陇人骄子”“最美人物”候选人的推荐要体现好中选优的原则,采用逐级上报的程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认真研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荐,把本地本单位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推荐出来。

2.报送“陇人骄子”候选人必须要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的推荐和审核意见,候选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征求上级纪委意见。报送“最美人物”候选人要有同级党委部门的推荐和审核意见。

3.“陇人骄子”报送工作,按照“发现一个推荐一个,成熟一个宣传一个”的原则,随时报送。“最美人物”每次报送人数,市州不超过2人、高校不超过1人、有关办学单位不超过1人。“最美人物”候选人全年共推荐4次,推荐时间分别为6月、8月、10月、12月的10日。

三、遴选工作

1.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典型按照一定程序评选出候选人,报送省委宣传部参加省级评选。

2.省委宣传部对遴选出“陇人骄子”“最美人物”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

3.本年度入选的“陇人骄子”“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将作为年度“感动甘肃·十大陇人骄子”候选人参加评选。 

四、报送方式

1.推荐单位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人物的生动故事,提炼归纳主要事迹,报送真实、生动、感人、具体的事迹材料。

2.请认真填写推荐表(附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省教育厅宣教处。  

3.纸质材料报送时,请附当事人标准彩色照片2张(一寸免冠),照片后标注姓名。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版)字数不超过2000字。

联  系  人:车一博  邓  伟

联系电话:0931-82839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12楼1212室,邮编730000。

附件:1.甘肃省“陇人骄子”候选人推荐表.doc         

      2.甘肃省“最美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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