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的通知
甘教职成函〔2016〕13 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科研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决策支持作用,更好地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竞争力,我厅拟面向全省高等院校、职业教育系统和有关行业企业组织,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基本功能
(一)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研究指导;
(二)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参与制定全省职业人才需求信息、预测人才需求变化趋势;
(三)参与开发和编制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和教材;
(四)参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评估;
(五)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职业院校的意见,参与对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质量评估和专业评估,并对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在省内职业教育管理者、教师和科研培训中担任专题主讲;
(七)对他人的职业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八)参与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身体健康,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全省职业教育基本情况,对职业教育和管理基本理论有比较系统的认识,在研究解决甘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方面,有研究成果被采纳,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熟悉行业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需求动态,现任(曾任)行业组织或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工段长等。
3.熟悉本企业主要技术岗位的生产组织和技术规范,是本单位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专业技术精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对某一职业岗位技术工作进行典型任务分析。
4.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三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市州教育局按照遴选条件,积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及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加入专家库。推荐名额不限。
(二)请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荐本单位及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兼职教师加入专家库。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甘肃省职业教育科研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并填写《市州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后统一报送至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
(二)《申报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表中个人研究成果应写明名称、发表刊物(出版社)、刊发或出版时间,技术成果应注明所解决的主要问题、应用效果和专利号。
(三)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地址:兰州市雁宁路399号自考大厦507室,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0931—8581821 13919805880
附件:1.甘肃省职业教育科研专家库申报表
2.市州推荐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