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9月份维稳工作值班安排表

作者:碧荷 来源:网络采集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点击数:2,008 字号:【

 

我院2016年9月份维稳工作值班安排表

主管领导:院  长   宗瑞谦  

分管领导:副院长   王永绪  

联 络 人:保卫处负责人    白志勇  

时       间

院领导值 班

房 号

中层干

部值班

白天值班

夜间

值班

8:00-14:00

14:00-20:00

9月1日8时—次日8时

赵  明

行树楼302室

聂百胜

王红娟

仲文君

9月2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魏润明

王建华(小)

史光岩

9月3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梁  忠

马兰花

孔玉玲

温广贵

9月4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1室

李亚梅

苏  芳

王素音

许成林

9月5日8时—次日8时

潘玉华

行树楼308室

潘从民

周建梅

张英祥

9月6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金玉龙

秦振华

刘吉仁

9月7日8时—次日8时

赵  明

行树楼302室

黄文源

吕雪玲

刘炜山

9月8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占发禹

陈  虹

刘  成

9月9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王铎云

齐晟旨

安子成

9月10日8时—次日8时

潘玉华

行树楼308室

贾  龙

张  曦

严  芳

王灶林

9月11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张开礼

柴玉蓉

杨梅花

马明海

9月12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1室

刘文宝

刘玉兰

邓伟华

9月13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王继林

王斌瑜

丁久荣

9月14日8时—次日8时

潘玉华

行树楼308室

魏全民

张馨元

唐宗舜

9月15日8时—次日8时

赵  明

行树楼302室

张建辉

申海香

张晓燕

滕  昇

9月16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杨如松

柴贵贤

李  婷

马雪峰

9月17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1室

黄雪梅

陈青梅

席雪琴

李京静

9月18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袁青年

蒲明兰

徐巧年

9月19日8时—次日8时

潘玉华

行树楼308室

白志勇

段  玲

刘志江

9月20日8时—次日8时

赵  明

行树楼302室

潘从明

刘笑梅

李  宁

9月21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何  毅

庞淑琴

赵永鹏

9月22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1室

晏素珍

东  锐

王建强

9月23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张伯成

卢敏芳

党禅辉

9月24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胡静峰

孔庆亮

吉银柱

陈辉生

9月25日8时—次日8时

潘玉华

行树楼308室

胡建宏

辛  颖

梁育霞

杨建美

9月26日8时—次日8时

赵  明

行树楼302室

尚可贤

马中霞

徐德良

9月27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史子新

安雪梅

黄述杰

9月28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1室

徐永生

张兆玉

张  昊

9月29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蔺生武

陈调调

侯  舵

9月30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刘文宝

王爱梅

张国祥

 

学院值班要求

1.院领导24小时值班,负责全院的安全和其他工作,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

2.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和其他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值班,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向值班中层干部报告、处理电话通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事宜,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值班、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值班室电话响四声不接者,视为脱岗;负责当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值班时间

(1)正常日值班

白天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下午5:00至8:00,值班人员需自带午餐、晚餐在值班室坚持值班;夜间值班:晚上8:00至次日8:00,值班室设在学院总值班室。

(2)节假日值班

白天值班:上午8:00至晚上8:00;夜间值班:晚上8:00至次日8:00,值班室设在学院总值班室。

5.值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与他人替换班,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值班者需报院值班领导同意,待学院办公室备注后方可由替班人员完成值班工作。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7.各级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交接班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各级值班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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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212191(正常上班)2235260(其他时间)   

西关派出所值班电话:6111968

学院值班电话:69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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