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13〕143号)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国家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8:2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本学期为1500元/生)。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将资助标准分为3个等次,具体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本学期为1000元、1500元、2000元)确定。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凡我院二、三年级的全日制大专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其中成绩转换按如下办法:中文制记分转为百分制记分方式分别按:优为90分,良为80分,中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字母制记分转为百分制记分方式分别按: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D为60分,E为50分。)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居本专业前25%(含25%)。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凡我院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大专在校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经系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⑥学习刻苦认真,上一学年各课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居本班前80%(含80%)。
3.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学年向学院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系(部)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好评选工作。坚决杜绝班主任不按程序评选,对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 准确、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学院首页学生资助专题网资源下载中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花名册(学院首页学生资助专题网相应通知中下载)。
②《甘肃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学院首页学生资助专题网资源下载中下载)、国家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学院首页学生资助专题网相应通知中下载)
以上材料各系(部)务于2013年10月20日前(注:须在系上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报学生处张海霞老师。
四、报送要求
1.各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待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误后再上报学生处;
2.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一律采用建行银行卡发放,不发放现金,各班主任要严格把关,要求学生认真核对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姓名等信息,对所有信息确认无勿后再签名,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如因姓名出现错别字、身份证号或银行卡号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能打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报送信息的老师负责。
注:为使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公平、公开、透明,学生处在评选期间接受广大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署名反映,学生处将认真受理并向反映问题的师生反馈核实结果。
监督电话:6122035 18993563293 18993533113
附件: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生 处
2013年10月8日
附件:
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奖项
系别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学年) |
国家助学金 (秋季学期) |
|||||
二、三年级人数 |
名额 (人) |
标准 (元/人) |
一、二、三年级人数 |
等级 |
名额 (人) |
标准 (元/人) |
|
建筑系 |
322 |
9 |
5000 |
450 |
一等 |
13 |
2000 |
二等 |
40 |
1500 |
|||||
三等 |
81 |
1000 |
|||||
电信系 |
280 |
8 |
5000 |
369 |
一等 |
11 |
2000 |
二等 |
33 |
1500 |
|||||
三等 |
66 |
1000 |
|||||
经管系 |
472 |
13 |
5000 |
774 |
一等 |
23 |
2000 |
二等 |
69 |
1500 |
|||||
三等 |
139 |
1000 |
|||||
外语系 |
152 |
4 |
5000 |
182 |
一等 |
5 |
2000 |
二等 |
16 |
1500 |
|||||
三等 |
33 |
1000 |
|||||
艺术系 |
793 |
22 |
5000 |
1056 |
一等 |
32 |
2000 |
二等 |
95 |
1500 |
|||||
三等 |
189 |
1000 |
|||||
机械系 |
238 |
7 |
5000 |
408 |
一等 |
12 |
2000 |
二等 |
37 |
1500 |
|||||
三等 |
73 |
1000 |
|||||
汽车系 |
202 |
6 |
5000 |
309 |
一等 |
9 |
2000 |
二等 |
28 |
1500 |
|||||
三等 |
55 |
1000 |
|||||
农经系 |
143 |
4 |
5000 |
355 |
一等 |
11 |
2000 |
二等 |
32 |
1500 |
|||||
三等 |
64 |
1000 |
奖项
系别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学年) |
国家助学金 (秋季学期) |
||||||
二、三年级人数 |
名额 (人) |
标准 (元/人) |
一、二、三年级 人数 |
等级 |
名额 (人) |
标准 (元/人) |
||
能源系 |
315 |
9 |
5000 |
432 |
一等 |
13 |
2000 |
|
二等 |
39 |
1500 |
||||||
|
-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0-14 ]
- 下一篇:2012—2013学年度评优评先通知[ 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