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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教师实践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学院决定开展第一届教师实践技能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两年以上教龄的学院专任教师(含实践指导教师)。
二、竞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要能够体现专业核心技能,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衔接,与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相结合。
(二)项目要能够展示教师的职业风采、专业水平。
(三)项目设定为:
1.创作类:如CAD、动漫、网页设计、美术作品等,完成一个完整的创作设计;
2.制作类:完成一个简单产品的制作;
3.操作类:仪器、设备的操作,完成一个实验或实训项目。
(四)参赛教师自愿选择确定1个类型项目。
三、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加竞赛教师及项目情况,聘请专家命题,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指定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为4小时。
(二)在同一时间组织竞赛,设若干竞赛地点,评审组随堂现场进行评比。
(三)每个实践技能评比项目进行现场录像,评比活动结束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展示,以便于教师探讨交流。
四、奖励办法
实践技能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学院对获奖教师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工作量,一等奖记标准工作量30课时,二等奖记标准工作量20课时,三等奖记标准工作量10课时。
五、要求
(一)教师实践技能竞赛活动应注重全员参与,各教学单位要在本单位组织竞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院实践技能竞赛的教师和项目,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2名教师参加学院竞赛。
(二)实践教学竞赛活动是推进教学改革、推广职业教育先进理念、提升实践教学效果的一次重要活动,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精心策划并为活动提供相关保障。
(三)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观摩,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要组织观摩相关竞赛活动。
六、工作安排
(一)3月27日—4月30日各教学单位组织部门竞赛并推荐参赛教师。
(二)5月1日—5月30日教务处组织竞赛。请各单位将参赛教师名单及项目5月1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侯卿,联系电话:0935-6975008。
(三)竞赛结果在学院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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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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