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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4学年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任务的通知
各系部:
依据2013年骨干校建设任务和教务处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4学年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一、专业建设
1.11月底前,除骨干校五个重点专业(群)外,其他各系至少确定1个重点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并将专业名称书面报教务处(张世亮)备案,12月30日前完成系内论证和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2.11月底前,能源系和建筑系完成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建设资料的完善和整理归档工作。
3.专业建设平台中6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及时填报更新建设资料与建设成果。
4.各系组织对各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修订和完善,系内论证完成后及时报教务处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执行。此项工作本年内必须完成,2014级学生全部执行新的培养方案。
5.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状况、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志愿填报率、录取报到率等因素,制定本系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对专业的培养内容调整、培养定位调整、专业方向调整、招生人数增减以及停招专业、拟新增专业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年底前报教务处,提请学院论证。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
1.除骨干校五个重点专业(群)外,各系确定的重点专业确定3-5门核心课程按照项目化、模块化或工作过程系统化进行改革,制定课程标准及学材等,12月30日前完成系部内论证工作。
2.12月份,由学院组织第二批在建及第一批验收未合格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请各系部组织相关教师补充完善网上资料,对于条件基本具备、准备接受院级评审的各课程,请填写好《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
3.12月份,由学院组织第三批校级精品课程的审批(立项)工作。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请于11月30日前,填写《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提交教务处,并申请开设申报网站,完成网上申报资料的上传。
4.12月底前,学院组织对各系确定的重点专业(除骨干校五个重点专业(群)外)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构建,课改课程的课程标准、学材等进行论证,12月25日前,请各系将论证所需资料、系内论证意见等提交教务处。
5.2014年1月下旬,组织第二次教学资源库使用和管理培训,3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现有的重点专业核心课程网上资料的上传工作,3月底前学院组织检查。
三、师资队伍建设
1.依据学院教学新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请各系部组织开展教学新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教学名师,并将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
2.各系部对外聘教师的聘用要严格审查资格,签订好聘用合同,一般聘期为一年。学院将组织对各系部外聘教师资源库进行检查,请补充完善聘用教师的基本资料(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合同、信息登记表、聘用审批表、信息汇总表等)。
四、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1.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及专业群,按照建设任务书确定的进度计划,完成本年度各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任务。
2.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完成本年度校外实习实习基地建设任务,积极开展项目合作,提高学生实习实训质量。
3.其他各系及专业按照制定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4.各专业必须建立满足学生校外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
教务处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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