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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武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相关办法,现就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化目标、重点技术需求,以服务保障民生需求为根本宗旨,类别按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民生科技计划、科技人才和科学普及计划等5类主体计划组织实施。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围绕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奶产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数字产业、特色医药、生态环保 7 条重点产业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分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国际科技合作类等四个领域进行组织。
(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科技成果。分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国际科技合作类等四个领域进行组织。
(三)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化生产,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
(四)民生科技计划。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教育、生态环保、水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口健康、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开展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分社会发展专题、乡村振兴专题等两个领域进行组织。
(五)科技人才和科学普及计划。重点支持科技人才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科学普及等。分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基金、软科学项目、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科技特派员专题、科学普及专题等六个类别进行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是武威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须为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在职在编教职工,项目组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相应的研发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和专业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项目紧密结合武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企业牵头申报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具备对其承担重大专项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企业创新能力强,具备稳定的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如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设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应达到2%以上。
4.申报工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应超过500元。申报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领域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应超过300万元。
(六)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有1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项目组成员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请人应为聘期内科技特派员。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1.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
2.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超过1项,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2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超过2项的;
3.项目主要承担人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4.申报单位近一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的;
5.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的。
三、申报程序
项目组织申报基本流程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各部门、二级学院初审,科研处复审,学院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受理及组织评审等基本程序。
1.初审推荐:各部门、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由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初审并统一推荐;
2.复审推荐:科研处对各部门、二级学院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由本单位评审推荐。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通过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按项目工作规程统一组织项目论证评审和立项下达。
四、材料报送
1.各部门、二级学院请于9月28日前将推荐公文(部门盖章版)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白色封面、A3骑缝装订)一式三份交至学院科研处。
2.科研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林昌 联系电话:0935-6975013
附件:1.我院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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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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