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附件1
甘肃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20年2月
目录
一、工作目标1
二、适用范围1
三、工作提示1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机制1
(二)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2
(三)开学期间工作指引6
(四)开学后工作指引7
1.严控聚集性活动7
2.重点区域工作指引7
(1)校医院(卫生室)卫生管理8
(2)门卫管理工作指引8
(3)餐饮场所工作指引8
(4)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管理工作指引9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图书馆等)工作指引9
(6)车辆管理工作指引10
(7)保洁卫生工作指引10
(8)厕所卫生管理10
(9)相关垃圾处置工作指引11
3.校内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管理11
4.疫情期间教职工管理11
(1)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工作11
(2)激励教职员工担当作为11
5.疫情防控期间外籍师生管理12
6.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继续教育工作12
7.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招生、就业工作12
(五)心理健康干预13
1.应急心理干预方案13
2.应急心理健康手册及宣传13
3.特定咨询设立和管理13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14
1.加强宣传教育,坚定抗疫信心14
2.关心关爱学生,暖心暖情暖人14
3.完善组织机制,建立管理队伍14
4.实施部门联动,明确分工合作15
5.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15
四、方案报备15
五、附件16
附图:师生防护知识17
附件1: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19
附件2: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21
附件3: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用品清单22
附件4:学校消毒技术要点23
甘肃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甘肃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措施有关要求,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本指南将为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性帮助,本指南最终的工作目标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本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成人继续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培训等机构可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指南将适时调整和更新。
1. 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或校长为组长,组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2. 建立校领导负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3. 建立学校、院系、辅导员和班级四级防控工作现代新媒体联系网络系统(如QQ、微信等),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4. 各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二)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
1.学校应在开学前通过学校自己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等形式,及时将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师生。如实在网上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见附件2)。
学校应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定期收集学生有无发热咳嗽症状及是否到过疫情高发区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就近就医,待痊愈后再准备返校。要全覆盖、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学生在校的院系、年级、班级分布。
2.学校要安排专人对留校教师和学生平时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留校教师、学生假期出行计划、居住学习地点等信息进行摸底,掌握出行信息;做好留校教师、学生的外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心理疏导,提醒留校师生关注疫情,注意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3.学校应全面摸排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有无疫情发生和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结束前,除有特殊需要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场、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
4.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师生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疫情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
教师和学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场所。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5.学校应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师生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学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并分期、分批有序返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面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6.学校应在校医院(卫生室)设置相对独立、足够的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并储备足量的口罩、隔离衣、体温计、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水等防疫必备品。
7.学校应加强校内安全卫生检查。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提前对餐厅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三类”人员(来自、途经湖北省,或到过湖北省的;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近距离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原则上不得提前返甘肃,确需返甘肃的,除按上述流程申报审核外,应在甘肃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
隔离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症状,应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9.开学时间确定。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整体要求,各校在2月底前不得开学,2月底后,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科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后再决定是否开学。
针对疫情防控和各高校后勤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后勤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和形式,提前做好高校食堂、公寓、物业、商业服务网点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对校园设施设备的巡检,确保开学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基本生活需求,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各高校要积极利用甘肃农校对接电子平台采购大宗食材,要提前做好大米、面粉、食用油及肉类食品等紧俏物资及餐饮原材料的供给储备工作,以保障餐饮服务的平稳有序。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特别是蔬菜、调味品和肉制品等大宗食材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电子一票通制度,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教育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对各学校食堂的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和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
(2)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校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风险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做到维护稳定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学生、教师、员工、保安、保洁、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物业管理、商场超市、理发服务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要特别加强后勤人员特别是外包外聘后勤人员管理,堵塞安全漏洞。
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重点人群管控,严防滋生事端。充分考虑假期延长、人力不足等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隐患化解、稳控方案。
抓好开学前安全大排查。加强防火检查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巡查和安全防范提示。加强校门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做好校车、公务车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提醒。
针对疫情期间工作特点,鼓励通过以信息化手段对师生疫情情况进行数据收集、监测和统计, 建立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做好开学后教学、管理、服务和有关数据采集、监测信息化准备工作。对校园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网络教学等开展压力测试,保障开学后管理和服务效率。
发动教师积极开发在线课程教育、做好网上教学准备,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线上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教师线上教学和网络直播课程开展培训,为全面实施网上授课活动做好准备。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加强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后勤保卫部门、校园卫生部门等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4)防疫物资保障准备
学校要根据开学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早摸清开学后校园防疫物资供应底数,多渠道安排资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所属的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优先保障学生公寓和食堂疫情防控物资。
(5)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全面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不同场所、环节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重点做好门岗、宿舍、食堂、假期集中住宿区域、厕所、垃圾箱房、电梯和隔离区域等场所的卫生消毒。
1.严格出入管理。建立入校体温监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校前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如武汉等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应居家观察14天期满再返校。
2.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统一安排车辆接站,并做好人员信息核对、体温检测、车辆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公共交通来校学生务必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护。自驾车来校学生,要求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自驾车不得进校,陪同人员不得进校。
3.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1)突发应急处置
学校应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域,等候区域应保持适当疫情防控安全距离,并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水等必要的防疫用品。教工返校或学生报到时出现发热等可疑情况,引导进入等候区等候送医。学校应指定专用车辆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指定专用车辆驾驶员应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车辆使用后及时消毒。疫情防控期间,指定车辆不作其他用途。疑似人员物品现场喷洒消毒处理后送隔离观察区代保管。医疗机构检查结果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校安排专门隔离观察场所医学观察14天。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待康复后方可返校。
学校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人,应按照本省最新的政策、规范、方案要求,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置,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消毒、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等工作。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学校应该在县/区疾控中心、县/区卫生监督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指导下,经专家研判,落实应急措施控制疫情的发展。
出现其他突发情况,将有关人员带离进一步处理,防止人员聚集导致疫情传播,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口处置。
(2)特殊区域设立和管理
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学校要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统筹利用校医院、校内宾馆、闲置场所等资源,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准备隔离观察场所,并储备足量的口罩、隔离衣、体温计、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水等防疫必备品,全面做好吃、住、用、学等保障工作。
临时隔离等候区域。学校要在开学报到人员相对集中或者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大门口等指定临时等候区域,用于发热或疑似人员防控处置前临时隔离等候,防止疫情传播。临时等候区域应有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及时消毒。除身体异常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严控聚集性活动
各学校在开学前原则上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时长,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2.重点区域工作指引
各重点区域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按照《关于转发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中“学校消毒技术要点”(详见附件4)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
校医院(卫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接诊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但需做好隔离、转诊和记录工作。加强校医院消毒,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具体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可参照专业防控工作要求。学校医务部门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实时信息互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出现异常症状人员检查治疗渠道畅通。
(2)门卫管理工作指引
学校根据需要对校园实施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管理。在校门口设立值班岗和隔离等候区,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测量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对于条件较好的学校,在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可安装超高精度人体热成像设备,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测温工作效率,通过先行试用,为做好学生分批次返校后的体温检测工作积累经验。进校师生员工如体温检测超过37.3℃,须引导至校门口临时隔离等候区域,用“腋下水银温度计”等设备进行第二次测量,体温检测仍超过37.3℃,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暂时取消访客制度,禁止外来未经允许的人员(如快递、送餐人员、陪送学生返校家长等)进出校园,防止输入性病毒。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进入校园的访客,必须报学校相关部门同意、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对确因特殊情况外出时,应详细填写在外活动情况,返校人员应按学校规定进行隔离或采取其他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学生全部在校内就餐,学校在现有食堂内部通过合理布局适当增加就餐餐位,食堂主要以套餐形式供餐,套餐要注意营养结构,清淡适口。师生就餐时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可通过错峰、错时避免集中就餐,鼓励自备餐具打包分散进食,以减少由于人员密集、人员交流等带来的交叉传染风险。在教职工上班区域可设置带保温消毒功能的智能取餐柜,方便教职工就餐。对于供应能力不足的高校,可联系具备外送条件的校园团餐企业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冷荤凉菜、蛋糕裱花和小火锅等品种的供应。
食堂公共区域保持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餐厅桌椅每日至少2次擦拭消毒。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增加消毒、清洁频次。加强食堂员工实名晨检,上下午各进行1次体温检测。食堂员工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封闭管理,进行严格出入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
寝室楼道、公共浴室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对寝室、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按照住宿规模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卫生消毒。寝室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寝室设立寝室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图书馆等)工作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校方可关闭非必须的公共场所及有关的配套设施。确需开放的学校行政办公场所、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应在醒目区域放置免洗手消毒液,空调系统暂停使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疫情解除后应规范清洗和消毒后才能启用。同时,通过预约等限流等措施,有序控制场地内人数。学校行政办公应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有纸质文件填写或传递区域,须配备免洗洗手液。
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并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公用电话机、键盘等个人办公物品注意清洁消毒,用完洗手。校内公用教学设备、ATM机等高频接触类设备,安排专人,每日75%酒精擦拭消毒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至4次。
校车(班车)必须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控物资。教职员工和学生乘车时须佩戴口罩。公务车、校车(班车)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校内校车(班车)候车点应有醒目警示标志,提醒候车人员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校车(班车)的频次,降低车内人员密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候车点可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专人定时对候车区域进行消毒。公务车、校车(班车)每次使用完毕后,车内及门把手用75%酒精或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或者500mg/L的有效氯喷洒消毒,门窗关闭后保持30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提醒进入校园的本校车主按规定经常进行车辆消毒。原则上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应提前报备,司乘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检测。
(7)保洁卫生工作指引
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8)厕所卫生管理指引
安排专人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及时清洗。厕所的洗手设施应完备,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洗手池摆放洗手液、肥皂等卫生用品。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洗手盆等人群易接触部位在内的消毒工作,可增加冲洗和消毒的频率。
(9)相关垃圾处置工作指引
学校需配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收集工作,杜绝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被捡拾后再使用。要确保学校各处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堆积,校园各类垃圾原则上应“日产日清”;不能及时清运的,需设置固定垃圾临时存放点。严格做好对垃圾桶周边、垃圾临时存放点、垃圾中转站的消毒工作,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2000 mg/L的含氯(溴)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废物垃圾的处理。
3.校内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管理
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观察期间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工作
疫情期间,各校岗位公开招聘均应通过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相关调整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激励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教职员工,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要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按照中外教师和学生趋同管理的原则,做好留校的外籍师生(含校外住宿)和近期来华师生教育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口罩等防控物资配备执行国内师生统一标准。个别外籍师生(含校外住宿)开学前提前到校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和属地管理的措施予以执行。学校外籍师生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外籍师生公寓的住宿登记,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
6.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继续教育工作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疫情防控部署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一律不得早于学校开学时间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办学和相关非学历教育办学与培训活动,严禁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密切做好各类继续教育办学人员和学员中从疫区归来和来自外省的对象的排查与规范管理工作,绝不允许出现或发生任何特殊情况与突发事件,各校继续教育学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责任,务必做到不添乱、不出事。
7.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招生、就业工作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甘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含2020年春季招生、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专业校考、保送生高校专项测试、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测试、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测试和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等)延期举行,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另行通知。暂停甘肃外高校在甘肃组织的特殊类型考试,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一切校内现场招聘活动,各学校不得接待用人单位进校宣讲,已定的大型双选会推迟或取消召开。用人单位可通过各学校开展线上校园招聘,线下面试或实习须待疫情防控局势稳定后组织。鼓励各学校、用人单位通过甘肃省人才中心网络签约系统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1.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及开学以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心理干预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总体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各高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会同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充分认识抗疫期间应急心理干预的特殊性和针对性,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督导,强调规范、专业和遵守专业伦理,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为高校心理教师的应急心理干预工作提供关心和支持。
2.应急心理健康手册及宣传
各学校应针对自身的特点,结合学校的整体部署,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宣传资料需提纲挈领,简单明了,科学有效,切实可行,传递到每一位学生。及时摸排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各校需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筛选出可靠的、专业的社会心理援助信息提供给学生,作为补充的帮助资源。如有必要,疫期心理宣教工作可涵盖学生家长和教师。
3.特定咨询设立和管理
与各学校开学后的疫情管理预案相配套,心理干预要分类管理和安排,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进行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面询必要,需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产生对来自于疫区学生和对住院、隔离观察、与前两者同宿舍、同班同学等的歧视。加强支持和专业督导,协助心理辅导人员做好自我照顾。从事特殊咨询区域工作的专业人员应有必要的轮换制度,以保持良好的状态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心理援助。
1.加强宣传教育,坚定抗疫信心
依托相应的高校网络育人平台,开展好“守护你我,爱满天下”甘肃师生主题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等在线思政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用原创歌曲、书法、诗词等文艺作品表达抗疫必胜信念,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担当作为,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优秀典型,凸显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讲好抗疫故事,展示广大师生同心抗“疫”的精神风貌。
2.关心关爱学生,暖心暖情暖人
发挥思政工作优势,深入开展学生思想状况摸排,细致把握学生需求,以真心换真情,做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工作,把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加强学业和就业指导,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假期学习“充电”。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做好求职应聘、毕业设计等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力度,为隔离观察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确诊或疑似病例要以适当方式主动关心。
3.完善组织机制,建立管理队伍
要高度重视疫情舆情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职责,并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详尽的舆情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有专门人员应对,有发言人发布,以保证对外发布的信息权威和透明。
4.实施部门联动,明确分工合作
加强舆情监控和应对,传染病疫情事关学生健康与安全,要与所在区域媒体单位、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明确彼此分工,密切相互关系,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自身信息发布准确。多层次、全方位地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加强学校内微信群,官方微博的建设,以便第一时间发现教育舆情事件,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思想动态。
5.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精准通过全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舆情会商和处置制度,明晰评估决策流程及职责分工。主动设置议题,做好舆论引导,为防控疫情营造积极良好氛围。对于虚假信息,要澄清事实真相,防止谣言扩散,引导师生对网络信息不盲从,有独立、正确的思考能力,明辨是非。
四、方案报备
请各学校在2月 日(星期 )前拟定开学工作方案,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做好接受省教委检查的准备。各校确定开学日期后,至少在确定的开学日期之前14天将方案报送省教委,高等学校报送省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五、附件
附图:师生防护知识
附件:1. 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2. 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3.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用品清单
4. 学校消毒技术要点
附图:师生防护知识
(一)正确戴口罩
一次性医用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二)正确洗手
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约为20秒。正确洗手需掌握六步洗手法:
(四)学校发生疫情后报告程序图
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师生时,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对可疑师生进行单间隔离。
学生发生疫情后报告程序图
附件1:
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男 ¨女 | 年龄: | ||||
学校名称: | 班级/院系(部门): | 专业和年级: | ||||
国籍: | 身份证号/护照号: | |||||
在甘居住(暂住)地址: | ||||||
户籍地址: | ||||||
电话(自己): | 监护人/紧急联系人电话: | |||||
寒假期间是否离甘?: ¨是 ¨否 (若选“否”跳转至体温) | 目的地: | |||||
返程日期: 年 月 日 | 交通方式FORM OF TRAVEL: ¨飞机(班次): ¨火车(车次): ¨汽车(几点发车?): ¨自驾: ¨其它: | |||||
返程是否经过湖北: ¨是,具体地点为:_____________ ¨否 | ||||||
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体温: ℃ | ||||||
本人抵达甘肃省之前的 14 天: □居住/途径湖北省(日期: ),或赴湖北省旅游(日期: ) □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日期: ) | ||||||
本人目前健康状况: □发热 □咳嗽 □流涕 □咽痛 □咳痰 □ 胸痛 □肌肉酸痛/关节痛 □气促 □腹泻 □无上述异常症状 |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填报人NAME: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DATE: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本人承诺,已自我居家隔离14天,身体状况良好,共同隔离人无不适。同时,将进一步注意返甘肃返校期间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姓名:
身份证号:
学校:
部门/系部:
联系电话:
隔离时间:
隔离地点:
共同隔离人:
其他说明: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种 类 | 物 品 名 称 |
体温检测 | 热成像人体测温仪器 |
测量体温的红外线额温枪 | |
耳温枪 | |
水银体温计 | |
消毒药品 | 含氯或含溴消毒片 |
漂白粉 | |
医用酒精 | |
酒精棉球 | |
二氧化氯消毒液 | |
1%过氧化氢湿巾 | |
1%过氧化氢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液 | |
微酸性次氯酸水 | |
洗手液 | |
免洗手消毒液 | |
消毒器械 | 高温(蒸汽或煮沸)消毒器械 |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 | |
超低容量喷雾器 | |
常量喷雾器 | |
微酸性次氯酸水生成器 | |
呕吐物应急处置包 | |
防护用品 |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
一次性橡胶/丁腈手套 | |
一次性隔离衣 | |
医用防护服 | |
防护鞋套 | |
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 |
医疗废物专用袋 | |
高配 |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
红外线体温监测仪 |
注:终末消毒工作须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
附件4
学校消毒技术要点
(包含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老年大学和社区学校)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空气 | 1. 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min以上。 2.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或等离子。 | 1.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维护保养。 |
空调等通 风设备 | 1. 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 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 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 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 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
物体表面 | 1. 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 2. 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 3. 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 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喷洒消毒。 2. 应喷洒至物体表面被完全润湿。 3. 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4. 精密设备或操作仪表等使用湿巾擦拭消毒。 |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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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墙壁 | 1. 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2. 地面每天消毒2-3次。 3. 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 4. 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有效氯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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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水池、便器、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 | 1. 洗手水池、便器等每天2次擦拭消毒。 2. 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每次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 | 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250mg/L-500mg/L二氧化氯。消毒15min-30min。 |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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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被褥、台布等纺织品 | 每周清洗消毒1次。 |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在阳光下暴晒4h以上。 | 毛巾应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纸巾;被褥应一人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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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键盘、鼠标、小件办公用品 | 1. 表面擦拭清洁消毒。 2. 每周消毒1-2次。 | 1%过氧化氢湿巾或75%酒精或有效氯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消毒 10min-30min。 | 消毒到规定的时间后,用清水去除残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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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餐茶具、熟食盛具 | 1. 餐桌使用前应擦拭清洁消毒。 2.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应专用或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 |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按说明书使用消毒箱(柜)。 |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的消毒首选物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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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
文体活动用品、玩具 | 1. 耐热耐湿物品可用流通蒸汽。 2. 不耐热的物品塑料、橡皮、木器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擦拭或浸泡消毒。 3. 纸质、长毛绒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可置阳光下暴晒或使用臭氧消毒器消毒。 4. 每周消毒1-2次。 |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在阳光下暴晒4h。 4.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o 5.臭氧消毒器按使用说明书操作。 | 定期用清水清洗,可使用洗涤剂与温水清洗,以加强污垢的去除效果,有缝隙的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还可用刷子涮洗。 | ||||
清洁用具 | 1. 不同的区域应使用不同的拖布和抹布。 2. 每次使用后浸泡消毒。 | 有效氯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30min以上。 | 1. 拖布和重复使用的抹布用完后应洗净、悬挂晾干,有条件的可烘干后存放。 2. 清洁桶应在每次使用后用温水和清洁剂清洗,充分干燥后倒置储存。 | ||||
手 | 1. 一般情况下釆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按照六步洗手法,充分搓洗。 2. 必要时可用合格的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
| 1. 学校应在儿童、学生就餐场所就提供足够的水龙头。 2. 学校应在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教室、宿舍楼等入口处提供免洗手消毒剂。 3. 不建议托幼机构儿童随意使用含醇类的免洗手消毒剂。 |
备注:1.学校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增加相应消毒频次和范围。
2.对于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期间的消毒按照相关要求中的消毒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3.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时,学校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可疑病人生活、学习或工作等可能污染的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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